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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多少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23-05-18 14:56:23   法制法律网

年休假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标签: 带薪年假 带薪休假 带薪年休 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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