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除“学前”外,资助不限户籍
据了解,我市除学前教育阶段外,其他学段资助只与学籍有关,与户籍无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不影响申请资助。如果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家中不止一个孩子,都可以通过孩子所在学校申请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认定一次。学校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认定申请。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学校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幼儿资助标准每年1000元
幼儿园的孩子也可以获得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的资助。据了解,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孩子,可以向就读幼儿园申请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经在读园所认定后,也可申请资助。
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个幼儿每年1000元,分春、秋两学期补助,按照每个幼儿每学期500元资助。
义务教育可申请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生活补助经费按学年申请。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学校申请,经认定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分学期发放。
高中困难生可申请免学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符合条件的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不包括入学前或上一个就学阶段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以申请免学费。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申请免学费的时间为新学年开始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公示后,可以免除学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都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中职免学费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艺术类戏曲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职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生对提出申请,经班级推荐,学校评委会根据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认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最终由教育部评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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