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家单位联合印发《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开展全省公办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
据悉,《方案》对标中央和省委要求,按照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坚持“一地一案”“一校一案”,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总体上按照先行摸底试点、建立党务机构、全省面上推开、巩固拓展成果4个阶段开展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全省中小学校得到坚决有力、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据了解,青海省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在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全域和其他6个市(州)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县(市、区)和1至2所市(州)属中小学开展试点,2023年7月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全部实现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并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定期报告、定期调度制度,有效有序有力推进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