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黄同学质疑学术水平不足以任职华政的梅桢,在发文放弃任教机会四个月后,以名誉侵权罪将黄同学告上法庭。(11月9日 人民资讯)
梅桢14岁入澳大利亚籍,19岁从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以外籍身份进入北大读博,2019年因参加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走红。而高学历美女学霸的人设背后,关于其学术水平、发表论文、法律能力的争议持续不休。此次起诉,正值黄同学法考与考研冲刺阶段,许多华政同学都纷纷对黄同学在公示期提出质疑的行为表示认同和支持。而另一边,不少人也在诟病黄同学的那篇“质疑推送”中的逻辑和态度问题,以及程序上校内投诉比自媒体发文要更符合规范,梅桢维权合理合法。
梅桢的专业能力到底能否得到事实佐证?核心事实发生对冲,我们只能静待法律做出裁决。而在争议热潮里,一种居高临下的观点颇为刺眼,“那些黄同学一类的‘小镇做题家’,别看到人家好就起嫉妒心”“无非是看到‘走捷径’的人比辛辛苦苦的自己还成功,被戳中肺管子罢了”。
这种观点的迷惑之处在于,它用一种身份阶层的客观差距,模糊事件本身公正与否的焦点,因为一切对上位者的批判都可以用“仇富”和“嫉妒”的理由消解。一个穷人一旦指出为富不仁者,就是因为自己对财富爱而不得的报复;一个成绩差的学生揭发成绩好的学生考试作弊,就是因为成绩差距带来的迁怒;一个“小镇做题家”,面对拥有学历优势和网红地位的人生赢家,自然怨恨“为什么我不能走捷径”,所以想方设法“抹黑”他人。而“捷径”路上本身是否存在被遮蔽的阴暗处?这一问题已经不重要,因为问题的提出者一旦被书写成自卑和嫉妒的化身,他就不再拥有合理的动机。人们津津有味地进行道德指责时,道理和事实反而隐身了。
同时,当你默默接受这套“嫉妒者给成功者挑毛病”的逻辑时,你便不知不觉认可了这些“毛病”的合理性。现有公开资料显示,梅桢的入学及入职之路尽管没有突破制度规则,但其在节目中展露的专业能力和两篇论文的学术成果能否达到在华政任教的水平,仍受到人们质疑。在梅桢本人并未给出清晰的正面回应前,此类观点便已经断定:捷径、外籍红利、网红流量等因素就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正常因素,没什么不可以接受的,换做是谁都会这样做。且不提事实是否如此,如果已经认同了灰色地带的价值,那对灰色地带展开反思,还有什么必要呢?
当然,尽管黄同学在身份地位上稍显某种“弱势”,也不必用“谁弱谁有理”的逻辑为其正名。梅桢,也有合法维权的权利。用贫富、强弱关系去断案的人,才是最不讲道理的人。
黄同学及其支持者们,或许在表达质疑的方式上存在疏漏,而那种对名实不符的朴素正义感,却不该被误读至此。一面是苦心学习,历经高考、法考、考研大关的普通学子;一面是拥有高学历和学霸人设的名人。二者冲突牵扯出的对教育公平的讨论,或许更具深远意义,而这是一个“仇富”的标签所远远概括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