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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96万人!“青海这十年”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来了

2022-09-14 09:27:48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

9月13日,省政府召开“青海这十年”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医疗救助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统筹,医保信息平台在全国首家实现全省范围、全业务功能落地应用……截至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前行。医保待遇稳步提升,我省实行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较2012年增加57.64万人,增长11.3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355元提高到6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45元提高到350元,基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120元提高到3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出台实施办法,改革个人账户,统一保障政策,规范账户使用。

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联合6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建立优化倾斜政策、健全预警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不设封顶线;对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2019年以来,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5.76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6亿元。

重点任务推进成效显著,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改革,通过国家、联盟和省级累计集采药品471种、耗材17种,平均降幅50%以上,特别是2021年集采药品137种、耗材9种,节约采购资金13亿元。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先后调整1163项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医药服务管理提质增效,医保目录不断充实完善,统一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三个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目前共有2957种西药和中成药纳入目录,较2017年增长7.8个百分点。实行医保精细化管理,制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共收录药品4740种,保障26种慢特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加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和使用监测,完善“双通道”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将37家医疗机构和58家零售药店纳入特药定点范围。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全省共有90.3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医保基金支付5.43亿元。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发展,通过积极推荐争取,目前我省30种藏药成功入选国家医保目录;99种藏药和1126种藏(蒙)医院制剂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是省医保局成立前的2.8倍。

基金监管得到持续加强,省医保局成立以来,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484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606家次,其中,取消协议75家、暂停协议710家次、移交司法机关7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1家,公开曝光216起,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5亿元,初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震慑态势。

老百姓看病就医更便捷,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启动运行,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刷脸”等结算方式。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与全国31个省市(区)的5.9万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开展门诊慢特病、药店直接结算试点,拓宽备案渠道、简化业务流程。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累计17.2万人次,直接报付医疗费用达26.2亿元。普通门诊结算14.5万人次,药店购药11.9万人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618.56万人次。

相关新闻:10项医保特殊政策应对新冠疫情

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出台10项医保特殊政策应对疫情,先后8次调整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我省出台10项医保特殊政策,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向重点收治患者医院紧急预拨7.4亿元医保基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同时,出台阶段性减征缓缴政策,为企业减免医保缴费3.32亿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集中带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先后8次调整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检每人次由原先的200元下降到15元,混检每人次由原来的40元下降到4元。

及时拨付疫苗采购及接种费用,合理提高疫苗接种费用标准,为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提供了保证,累计拨付疫苗采购费用5.61亿元、接种费用1.08亿元。

疫情静态管理期间,省医保局积极推行“掌上办”“网上办”“延期办”服务,保障疫情期间医保业务办理不断线,确保我省参保人员在疫情期间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标签: 青海这十年 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 医疗救助 全省医疗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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