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进一步稳住经济运行、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进一步推动产业振兴、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六个方面,提出35条政策措施。
在稳住经济运行上,《措施》提出,加大稳岗返还、技能培训、信贷支持等政策力度,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加强用工、融资、物流、原材料等要素保障,支持企业稳步发展;在延续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将困难行业享受主体由5个增加到22个;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新增业务授信额度30亿元,全年达到100亿元,阶段性取消自治区保费补贴上限,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担保规模。
在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上,《措施》提出,实施“一库+N清单”项目储备模式,加大对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加强自治区重大项目资金要素保障。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扩大消费政策措施,调整优化短期刺激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积极发展数字消费。丰富优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加快文化体验游、生态康养游、自驾露营游等新业态发展。
我区将进一步推动产业振兴、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其中,在支持重点产业链补链强链壮链方面,我区将加快建设50个重点行业延链补链项目,着力打造一批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打造示范地区,支持各地级市申报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
《措施》提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深化农村改革,切实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及转移性收入。全力做好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向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金,稳定参保居民待遇水平。(记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