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经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和公示,我省申报的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近日成功入选“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获中央财政20亿元支持。
此次申报的项目针对洞庭湖区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期为2022年至2024年,计划总投资70.53亿元,工程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796.93平方千米。
该项目在巩固已有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一核三带”(即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核心区、环洞庭湖湖滨缓冲带、环洞庭湖农田服务功能提升带、洞庭湖外围山地森林屏障带)总体布局,聚焦四大主要目标——通过洞庭湖重要物种保护及栖息地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通过面源污染治理和农田质量改善提升农田综合服务功能、通过矿山修复和森林提质提升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通过水系生态廊道及生态网络建设逐步夯实“湖体—湖滨—农田—森林”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部署环洞庭湖重要物种及栖息地保护修复等7大工程共50个子项目,实现洞庭湖区域“降磷增容”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洞庭湖区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整体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打造高强度人类活动下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协同的大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样板模式。
早在2018年,我省申报的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就成功入围了全国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重点围绕湘江流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79.13亿元,2018年至2021年累计获得中央资金20亿元。通过项目实施,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生态环境大为改观。2021年底,该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财政绩效目标考核。(通讯员 刘礼 全媒体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