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推进化工污染治理,防范化解化工产业发展环境风险,省长江办近日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省化工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化工产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全面治理,精细化工和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显著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资源循环利用高效,化工园区绿色生产体系基本建成,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坚决遏制沿江化工项目盲目发展。长江湖南段和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岸线(以下简称沿江)一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严禁现有合规化工园区在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靠江扩建。沿江一公里外新建(含改建、扩建)化工项目需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满足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排放强度控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等要求,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淘汰限制类项目,新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及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先进水平。
到2023年,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完成认定工作,建立化工园区清单。未通过认定的以石化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石化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并依法依规做好园区内石化化工企业监管及处置工作。
方案还明确了加快推进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关、严格化工企业搬改关风险管控、优化化工园区产业结构、积极推动化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化工产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完善化工园区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沿江化工企业污染治理模式、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等重点任务。(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 通讯员 龚杰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