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实督导力量。建立“1+4”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专项督导考核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统揽,4名班子成员分别挂帅,各股室人员打捆使用。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对邻东南、邻西南、邻西北、邻西南涉及镇分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专项督导,及时点对点交办问题整改,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二、聚焦重点难点,狠抓工作落实。准确把握人、财、物关键点,制定督导方案,紧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驻村帮扶、衔接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后续扶持、村“五有”等八个方面重点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排查、入户调研、约谈提醒、点名通报、督促整改等方式压实基层干部责任,切实履行乡村振兴职责。 三、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协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加强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的督导考核,实行每天督导、每天通报、每周问责制度,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县乡村振兴局 向月华 审签:夏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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