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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法院出台“二十条意见”,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汕尾样板”

2022-04-13 06:40:30   南方Plus

“自觉站位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优化升级涉农诉讼服务、依法严惩涉农犯罪……”日前,汕尾市法院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二十条意见”,提出具体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助力汕尾做好乡村振兴“八个美丽”“四篇文章”,打造乡村振兴“汕尾样板”。

“二十条意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定位,从“自觉站位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优化升级涉农诉讼服务、依法严惩涉农犯罪、妥善化解涉农纠纷、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夯实服务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助力汕尾做好乡村振兴“八个美丽”“四篇文章”,打造乡村振兴“汕尾样板”。

“二十条意见”指出,要聚焦服务和保障汕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用好用足司法资源,服务和保障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结出丰硕成果。

“二十条意见”提出,要着眼乡村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和农民涉诉信访“急难愁盼”问题,开辟优先保障立案、审判、执行“绿色通道”;用好“云调解”“云信访”“云审判”便民利民方式,切实减少农民诉累;升级优化人民法庭软硬件和线上线下功能,全面推行“巡回办案”,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度应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成果,做好涉农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用好用足熟人熟地优势,加大对土地流转、生态环保、项目落地、粮食安全等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二十条意见”强调,要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严惩涉农黑恶犯罪、安全犯罪、职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特别是从重从快惩治村霸、行霸、市霸、乡村黑恶势力和坑农、骗农犯罪行为,守护好农民的“铁饭碗”和“钱袋子”;全力促进乡村和谐文明,妥善审理涉农家事、土地、金融、环资等案件,用司法之力推动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守护美丽乡村,实现“家和万事兴”。

“二十条意见”要求,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保障乡村振兴人才所需,落实“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原则,加强与公安、司法、仲裁、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协同配合,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落实“以案释法”“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丰富“田字形”基层治理体系,助力基层治理规范化、上台阶;强化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素质,结合驻点禁毒、创文挂点、返乡走亲等,主动拜群众为师,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让司法工作有效接地气、成为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记者】郭杨阳 南小渭

【通讯员】张雨新

【作者】 郭杨阳;南小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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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民法庭 职务犯罪 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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