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机制,拓展农民群众、农资企业维权渠道,形成农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
一是明确三个目标。打造法治化农业调解模式,建立四级联动农业诉前调解机制,通过行政执法、法律援助、律师协助,拓展农民农业维权渠道,化解农业领域矛盾纠纷。打造有温度的农业执法队伍,全面整合农业调解人员、执法人员、农技人员、法律工作人员等专业队伍,统筹社会机构、院校优势力量,运用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力量,统筹共建、通力协作,提升农业行业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打造高质量善治乡村,推动行政部门职能和作风转变,摒弃重管理轻服务、重裁决轻调解、重处罚轻教育的传统做法,树立执法机关便民利民亲民形象,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确立三种体系。编织调解组织体系,市、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工作室,各镇(街道)在综合执法局(农业办公室、司法所)建立农业法律维权诉前调解联络点,明确一名农业调解工作联络员;各行政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一名农业调解信息员。确立调解制度体系,严格流程,规范程序,明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调解纪律、调解员工作纪律,进一步明晰调解范围,形成统一制度规范;加强对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案卷归档等全程管理,制定统一文书格式;坚持自愿、平等、优先、便捷等调解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组建调解专家体系,建立完善市、县维权调解农技人员、调解人员、执法人员专家库;坚持从调解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从市县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中确定维权调解专家人员,突出重点,加大宣传解读农业法律法规力度,组织农业生产技术鉴定,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渠道。
三是严明三项机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专家智库力量建设,积极吸纳业务素质强、法律水平高的专家型人才入库,加强调解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学习,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政策支持,在职级职称晋升和年终考核时优先考虑。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联动推进调解;市县调解工作室各成员单位、农业农村部门内部之间,加强团结协作,形成调解合力,提高工作成效;镇村建立网格化调解路径,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增强乡村建设依法治理能力。建立宣传推广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引导活动,提升维权调解认知度,提高农民维权参与度。充分运用维权调解典型案例,利用新闻传媒和网络新媒体,正面引导农民群众对维权调解的认识,树立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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