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通过大喇叭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符其瑜 摄
广西新闻网北海3月29日讯(通讯员 符其瑜)“各位村民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的民警,今天来村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希望大家认真聆听,日常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这是3月28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借助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情景。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守法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28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先后走进铁山港区南康镇三塘村委、秋风塘村委,借助村委会“大喇叭”向广大农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奏响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曲”。
活动中,民警利用农村“大喇叭”,结合农村地区群众的出行和春季交通安全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向广大农村群众及驾驶人传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出行知识。同时,有针对性地对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的进行警示教育,提引广大群众日常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农村“大喇叭”宣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送入农村,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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