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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8起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案件

2022-03-29 16:37:31   龙陵县人民政府_部门动态

近日,龙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龙陵县镇安镇、龙新乡、腊勐镇农资经营店检查时,先后查获8起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案件。

经查实,当事人均取得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但是经营范围未包括“限制性使用农药”,却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限制性使用农药,涉及农药有“40%氧乐果”、“10%氯氰·氧乐果”、“92%乙酰甲胺磷”、“3%甲拌磷”、“30%乙酰甲胺磷”、“40%敌畏·氧乐果”、猫将军“0.5%溴敌隆”、大卫“0.01%溴敌隆”、大卫“0.5%溴敌隆”、“溴鼠灵(毒饵)”等十多种限制性使用农药。检查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性使用的农药进行了清点并作为证据登记保存。8名当事人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通过案件的查处,加强了农资市场的执法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确保农民群众春耕备耕用上放心农资。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农资经营门店作为销售农药的主体,一定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和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都同样要受到处罚。同时,这8个案例也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了个醒,购买农药要到有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特别是购买限制使用农药应到有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实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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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 乙酰甲胺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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