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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60家单位拟认定为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每家最高补助10万元

2022-03-29 14:01:38   南方日报

3月29日,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在企业自主申报、各区人社局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综合评议,佛山市佳莲娜食品有限公司等60家单位拟认定为佛山市2021年度“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公示期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5日,时间7个工作日。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认定工作的通知》,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按照“好中选优、示范带动”的原则,从全市镇村(含涉农街道居委)农村电商站中扶持创建。原则上每个镇(含涉农街道)至少扶持建设1个,选点向行政村倾斜。

具体而言,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设施设备和人员等基础配置要求达到“六个有”,即有场地、有设备、有网店、有团队、有业绩、有服务。

其中,在业绩方面,主营农资产品的(如肥料、农药和种子等)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年度上行销售量要达到1000单或销售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主营动物类农产品的(如畜牧、水产类生鲜、加工食品和牛奶乳品等)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1200单或销售金额达到250万元以上。主营植物类农产品的(如粮油、植物类生鲜和花卉绿植等)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1500单或销售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其中,单营植物类生鲜的,年度上行销售量达到1000单或销售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需具备强化就业服务、推动产销链接、促进直播营销、配套仓储物流、推动品牌建设等服务功能。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将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南方日报记者】王芃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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