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头条网> 滚动 >

严禁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2022-02-10 14:47:40   北京日报

昨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商业广告宣传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全市广告活动参与者,严禁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活动。

针对在我国举行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告诫书特别提出,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标志,严禁擅自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告诫书同时提出,严禁使用“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广告宣传用语。严禁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不良内容,及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无底线炒作的商业广告宣传活动。严禁广告中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软色情”等内容。此外,严禁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开展商业广告宣传活动。严禁利用违法失德艺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标签: 严禁 使用 冬奥会 商业

新闻速递

精彩推送

联系我们:55 16 53 8@qq.com

网站地图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京ICP备2021034106号-9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城市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